1、医院中央供氧系统中氧气站和液氧气化站的主生产室和氧气母线室宜为单层建筑;
2、医院中央供氧系统中的氧气站和气化站主生产室屋架的弦高应根据设备高度或立式压缩机气缸引出的活塞高度确定,吊钩的极限高度,但不应低于4米;
3、氧气站,氧气站的主生产室和氧气母线室应为耐火等级不低于Ⅱ级的建筑物,外围结构不需采取防爆泄压措施;
4、中央供氧系统的制氧站 机房或液氧气化站房与充氧站房布置在同一栋楼内时,不燃隔墙和防火等级不低于C级的防火门应使用1.5h以上,并应通过走道连接;
5、储氧袋、氧气压缩机、充氧瓶、氧气固体瓶、储氧罐、净化间、氢气瓶、液氧储罐、氧气母线之间的房间相互连接。房间与其他相邻房间应以防火等级不少于1.5小时的不燃墙隔开;
6、储气袋、储氧罐、液氧储罐等房间之间的隔墙上的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7、医院中央供氧系统中的氧气站和气化站 房屋的主要生产室和氧气总线室,围护结构的门窗应向外打开;
8、中心供氧站充瓶室、固体瓶室、公交车室、储袋室的窗户玻璃应涂白漆等措施;
9、装瓶台应设置钢筋混凝土防护墙,高度不低于2米;
10、遮阳篷和支架应不燃;
11、医院中心供氧系统中灌装瓶汇流排、空瓶室、实瓶室之间的地面应平整、耐磨、防滑。